汽车报废专线:010-56017873
汽车报废电话:18612959521
汽车报废电话:15321209968
栏目导航 navigation

新闻资讯

强行报废车辆惹了祸谁担责?

本厂从事报废车辆,车辆解体,拆解车辆,如您需要可联系我们:010-56017873

 全国各地早已建立了大大小小的专业拆解市场,但到目前为止,仍有近很多辆报废车没有及时进行报废。报废汽车在各种渠道都可以任意进行非法买卖和拆解交易,卖家称,只要在农村道路开,不怕会被查。这些应该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上路出了事故怎么办?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和违规处罚
2013年5月11日,被告张某无证驾驶没有年检的二轮摩托车(强制报废期为2012年9月29日)由郑墩镇前进村沿郑护线往松溪县梅口村方向行驶,遇原告黄某(松溪县三维 利纸业有限公司从事打浆工)驾驶二轮电动车相向驶来,两辆车在道路中间相碰撞,造成原、被告受伤及两辆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部门认定原告黄某与被告张某负事故同等责任。肇事车登记所有人为被告叶某,于2012年11月转卖给被告张某。
法院经公开审理作出判决,被告张某承担赔偿48421.4元责任,被告叶某不承担连带责任。原告黄某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案经二审判决,张某亮承担赔偿 48421.4元责任,叶某承担连带责任。
非法转让报废车买卖双方均违法
2013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里提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也就是说普通的非营运私家车不在强制报废的范围内,私家车主也不存在这类违法行为。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售卖报废车或自行拆解报废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只没收非法所得,不再处以等额罚款;而2014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这些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3款之规定,除没收非法所得以外,还将处以非法所得等额罚款。这些车辆的所有人在接受行政处罚后,即可以办理有关的机动车登记业务。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明知是报废车,还要购买,也会被相关部门处以2万到5万元的罚款。
本厂从事报废车辆,车辆解体,拆解车辆,如您需要可联系我们:010-56017873
北京汽车报废解体厂交管局认证企业—北京报废汽车回收行业模范标兵单位
北京汽车报废厂 北京汽车解体厂 北京报废汽车厂 北京汽车报废解体厂 北京柴油车报废 北京机动车报废解体 北京老旧机动车报废 北京汽车报废补贴 北京国三汽车报废补助 机动车报废解体 北京车辆报废 北京吊车报废解体 北京公交车报废解体 北京报废车回收 北京市汽车解体厂 北京车报废解体
联系人:韩小姐 电话:010-56017873 13611253318     版权所有:北京汽车报废解体厂